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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於在痞客辦活動啦~~(灑花花

這次比較特別喔~沒有選圖片,給你選擇~~

廢話不多說,活動開始囉!!

 

請注意以下規則:

1.請按推薦文章鍵

2.務必跟星夢較熟的人

3.請勿催單或其他

4.引不引用隨便你

5.對版分為:全部對(包括對貼,刊版,以及標題),對貼,對頭貼以及對刊

6.單子務必填清楚

 

單子開始!!

我是(勿真名)

按推薦了ㄇ?()

要對全部,貼,刊還是頭貼呢?()

我要的圖片(限雙人圖)

大概的色系()

日期(限最多一個月,最少兩周)

最後想對星夢說甚麼?()

結束~~

 

以下為預約處:

暫無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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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櫻空凜奈(星夢)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